2005年6月14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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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海 捕杀獐麂者被捕获判刑
顾祥男

  舟山市定海区法院近日对一起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沈某、马某均获刑一年,两人均表示服判,不提出上诉。涉案的沈某和马某均是宁海县人,2005年1月6日,俩被告人经商量后,携带绳子等作案工具,来到舟山定海区干石览镇杨家村大石岩圆华坑捕杀獐麂。当晚他们共捕杀獐一只,黄麂3只。经舟山市有关部门鉴定,被捕杀的獐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